教职工工作日请假因私出国(境)报备流程及说明

发布者:杨帆发布时间:2026-05-29浏览次数:10


  1. 流程:由教职工所在单位在OA系统中发起,经部门党政领导审批同意后,提交人事处人事薪酬中心(陈宇峰)报备。

  2. 报备范围:本流程仅涉及以下情形:

  1. 参加子女开学/毕业典礼;

  2. 参加亲属婚礼;

  3. 本人或陪同直属亲属出国看病治疗。

  1. 正文:模本见附件《关于报备XXX(二级单位名称)XXX(教职工姓名)工作日因私出国(境)请假事宜》。

备注:二级单位负责审核教职工出国(境)事由的真实性与请假时长的合理性。

  1. 附件:根据报备的事由,提交相应附件材料,如:开学/毕业典礼邀请函、婚礼邀请函、医院病历及治疗计划等。

  2. 提交:OA最晚必须在出国(境)日期前一周提交人事处。


正文报告模板

关于报备XXX(二级单位名称)XXX(教职工姓名)

工作日因私出国(境)请假事宜


人事处:

本单位XXX,工号:****,因……(事由),申请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因私请假赴XXX。

出国期间国内紧急联系人信息如下:

**,…(亲属关系),电话:1380********。

本部门XXX负责其出国(境)期间的联络工作。

本单位已核实XXX出国申请的真实性,同意XXX在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因私请假赴XXX。XXX保证将按期回国,如逾期不归,学校将按旷工处理。

特此报备。


单位名称

XXXX年XX月XX日